3月29日,國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22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現將文件內容重點摘錄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政府工作報告的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系統觀念,深入落實能源安全新戰略,統籌能源安全和綠色低碳轉型,全面實施“十四五”規劃,深入落實碳達峰行動方案,以科技創新和體制機制改革為動力,著力提升能源供給彈性和韌性,著力壯大清潔能源產業,著力提升能源產業鏈現代化水平,加快建設能源強國,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二)基本原則
保障供應,增強儲備。統籌國內外能源資源,適應能源市場變化,充分考慮可能面臨的風險和極端天氣,適度超前布局能源基礎設施,加大儲備力度,保持合理裕度,化解影響能源安全的各種風險挑戰。
綠色發展,平穩降碳。堅持以立為先,通盤謀劃,加快發展非化石能源,夯實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基礎,加強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推動煤炭和新能源優化組合,穩步推進能源綠色低碳發展。
創新引領,改革賦能。增強能源科技創新能力,狠抓綠色低碳技術攻關,加快能源產業數字化和智能化升級。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加快能源市場建設,完善市場監管體系。積極培育新增長點、新動能。
服務民生,共享發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加快能源民生保障工程建設,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大力提升能源服務水平,推動能源發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廣大人民群眾,為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堅強能源保障。
強化預警,壓實責任。加強各地區能源供需監測預測和風險預判,做好應對預案,壓實能源保供地方政府屬地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充分發揮大型企業在能源保供中的支撐托底作用,特別是國有企業要帶頭做好保供穩價。
(三)主要目標
增強供應保障能力。全國能源生產總量達到44.1億噸標準煤左右,原油產量2億噸左右,天然氣產量2140億立方米左右。保障電力充足供應,電力裝機達到26億千瓦左右,發電量達到9.07萬億千瓦時左右,新增頂峰發電能力8000萬千瓦以上,“西電東送”輸電能力達到2.9億千瓦左右。
穩步推進結構轉型。煤炭消費比重穩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17.3%左右,新增電能替代電量1800億千瓦時左右,風電、光伏發電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達到12.2%左右。
著力提高質量效率。能耗強度目標在“十四五”規劃期內統籌考慮,并留有適當彈性??鐓^輸電通道平均利用小時數處于合理區間,風電、光伏發電利用率持續保持合理水平。
二、夯實能源供應保障基礎
加強煤炭煤電兜底保障能力。統籌資源接續和礦區可持續發展,有序核準一批優質先進產能煤礦。加快推進在建煤礦建設投產,推動符合條件的應急保供產能轉化為常態化產能。以示范煤礦為引領,加快推進煤礦智能化建設與升級改造。深化煤礦安全改造。科學規劃建設先進煤電機組,按需安排一定規模保障電力供應安全的支撐性電源和促進新能源消納的調節性電源,保持裝機合理余量,新建項目要嚴格執行煤耗等最新技術標準。推動落實煤電企業電價、稅收、貸款等支持政策,鼓勵煤電企業向“發電+”綜合能源服務型企業和多能互補企業轉型。
三、加快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大力發展風電光伏。加大力度規劃建設以大型風光基地為基礎、以其周邊清潔高效先進節能的煤電為支撐、以穩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壓輸變電線路為載體的新能源供給消納體系。繼續實施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加強實施情況監管。充分利用油氣礦區、工礦場區、工業園區的土地、屋頂資源開發分布式風電、光伏。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發布2022年各省消納責任權重,完善可再生能源發電綠色電力證書制度。
積極發展能源新產業新模式。因地制宜開展可再生能源制氫示范,探索氫能技術發展路線和商業化應用路徑。
四、增強能源供應鏈彈性和韌性
加強能源儲運能力。加強煤炭產能儲備,在煤炭消費集散地、鐵路運輸樞紐和重點港口布局建設一批煤炭儲備基地。
加快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建設。在保障電力穩定供應、滿足電力需求的前提下,積極推進煤電機組節能降耗改造、供熱改造和靈活性改造“三改聯動”。落實“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跟蹤評估首批科技創新(儲能)試點示范項目,圍繞不同技術、應用場景和重點區域實施試點示范,研究建立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配套儲能建設運行機制。
提升能源需求側響應能力。健全分時電價、峰谷電價,支持用戶側儲能多元化發展,充分挖掘需求側潛力,引導電力用戶參與虛擬電廠、移峰填谷、需求響應。
五、提升能源產業現代化水平
加強能源科技攻關。加快實施《“十四五”能源領域科技創新規劃》。以“揭榜掛帥”方式實施一批重大技術創新項目,鞏固可再生能源、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的技術裝備優勢,加快突破一批新型電力系統關鍵技術。加快新型儲能、氫能等低碳零碳負碳重大關鍵技術研究。
加快能源系統數字化升級。積極開展煤礦、油氣田、管網、電網、電廠等領域設備設施、工藝流程的智能化升級。
推動完善能源創新支撐體系。開展能源領域碳達峰、碳中和標準提升行動計劃,加快構建能源領域碳達峰、碳中和標準體系。開展2022年度能源領域首臺套技術裝備評定并推廣示范應用。
六、提高能源服務水平
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能源領域許可告知承諾制,促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出臺《電力可靠性管理辦法(暫行)》,促進可靠性工作向規劃建設、設備制造、運行維護等環節深度延伸。
七、增強能源治理能力
加快能源立法和規劃實施。推動能源法制定,推進電力法、可再生能源法、煤炭法、石油儲備條例制修訂。落實《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做好碳達峰工作的實施方案》《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明確的任務舉措。
八、深入推進高質量能源國際合作
各?。▍^、市)能源主管部門、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和有關能源企業,要依據本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區和企業的實際情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全力抓好各項任務落實,保障能源安全穩定供應,推動能源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穩定可靠的能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