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國家礦山安監局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礦井水保護和利用的指導意見》。
《意見》明確,到2025年,全國礦井水利用量持續提高,利用率不斷提升,其中黃河流域力爭達到68%以上,礦井水保護利用政策體系和市場機制基本建立。到2030年,礦井水管理制度體系、市場調節機制和技術支撐能力不斷增強,礦井水利用效率和效益進一步提高。
《意見》要求,加強礦井水源頭保護。一要推行源頭控制。二要合理選擇治理工藝。三要落實安全監管。強化煤礦礦井水“一礦一策”監管措施,開展水害防治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礦井涌水量監測設施、排水設施、防水密閉設施等建設情況。
《意見》指出,推進礦井水分質分級處理,含懸浮物礦井水規模化智能化處理,高礦化度礦井水分級綠色處理,酸性和含特殊組分礦井水高效定向處理。
同時,推進礦井水綜合利用。要加強礦井水配置,將礦井水納入區域水資源規劃和水資源統一配置。嚴格取水許可,具備利用礦井水條件但未充分利用的企業,生產用水、生活雜用水不得開采和使用其它地表水和地下水。
《意見》指出,健全礦井水利用體制機制。要完善統計計量考核制度;健全政策標準;健全價稅機制,探索推進將礦井水納入用水權交易;完善財金政策;強化科技支撐。
《意見》強調,嚴格落實礦井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的要求,并納入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該《意見》主要針對煤礦礦井水,非煤礦礦井水保護和利用參照執行。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